提供的行政服务包括:
监督对托管人所持有的基金证券和资产的管理程序。
在政府机构和相關的代理机构實行所有必要的登记注册,以维持基金股份在相关的交易所上市。
根据「章程」的规定,对基金单位的发行、转让、配股、赎回和购买的管理程序进行处理,并在基金股东名册(「登记表」)中登记所有基金单位的发行、配股、转让、转换、赎回及/或购买。
在固定的基础上或者根据该基金董事会的决定,对基金进行估值和计算资产净值(NAV)。
保存基金帐务及以基金所在国家的法律要求保存的帐簿和财务记录,或以正确的行为来管理基金的财政。
根据「章程」的规定和该基金的要求,向所有有知情权的人士发送通告、召集通知、报告、财务报表及其它文件。